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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老保险!最后期限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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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6 18: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南通
海安灵活就业人员
注意啦!
养老保险参续保业务
最新办理指南来了
一、参保对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登记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登记(常年正常缴费人员无需关注此项)。

路径:“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陆→企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二次认证→上传材料(身份证)→提交


三、缴费基数及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示例] 张三为灵活就业人员,若张三在2023年1-12月期间以第一档缴费基数缴纳2023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则每月应缴纳4494*20%=898.8元,全年应缴纳898.8*12=10785.6元。
四、缴费时间

1.按月缴纳,每年的年度养老保险费最后的征缴期限为每年12月25日,逾期不可补缴;

2.不得提前预缴: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提前预缴当期之后的养老保险费(如8月份可以缴纳1-8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可以缴纳9-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3.已签订银行卡代扣协议人员的缴费:参保人员需在每月20日前在银行卡存足金额,每月21-25日左右扣款;年中有未缴月份的代扣人员请于12月9日前上足余额,12月10日开始补扣。如由于余额不足导致扣缴未成功的人员需通过微信等其他途径在当年征缴期限内自行缴费,跨年则不可补缴。

五、缴费途径
我们为参保缴费人提供了多种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1.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网上缴费;
2.通过江苏税务APP网上缴费;
(二)卡扣渠道
3.已签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人员可通过建设银行、农商行等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简称“卡扣”);
(三)线下渠道
4.经办银行各网点柜面(主要为建设银行、农商行各网点);
5.各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办事窗口或人社局东大楼三楼14-16号税务窗口咨询相关缴费政策。
建议缴费人优先选择方便快捷的银行卡代扣代缴、微信和支付宝、江苏税务APP网上缴费。原未选择卡扣的用户选择卡扣的,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建行或农商行各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保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余额不足无法及时扣款而影响权益。
六、凭证打印

个人通过卡扣缴费的,银行回单即作为缴费凭证;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APP等渠道缴费的,可打印缴费记录作为凭证;通过银行柜面缴纳或银行代扣的,银行打印的“银行缴费凭证”作为缴费凭证;在人社窗口POS机刷卡缴费打印的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缴费人也可自行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 ... z/sbfdzpzdy_new.jsp)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并提交后,即可查询和打印社保费电子发票。
七、友情提醒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4050”等困难失业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辖村(社区)服务窗口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前进行2022年未缴费月度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八、咨询途径
参保缴费人员如有缴费档次、上下限、缴费标准等政策类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热线;缴费途径、缴费操作等疑问,可拨打12366税务咨询热线。
附: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微信支付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支付宝支付二维码:


来源:海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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